房屋稅增多 常見4原因
工商時報 / 記者:曾萃芝 / 台北報導 / 2010-05-12
房屋稅從5月1日開徵了,不少民眾都納悶為何99年稅額比98年多?房仲業指出,最普遍的原因 房屋路段率調整及房屋標準單價已重新評價過有關,此外,房屋使用狀況的改變等等,都會造成房屋稅額的提高。以下就是最常見的4種原因:
1、房屋稅課徵月數增加:太平洋房屋行銷部經理鄭國英舉例:阿芳在98年2月1日買入1戶中古屋,她今(99)年收到的房屋稅繳款書上的課稅月數為12個月(課稅期間為98年7月至99年6月)與98年課稅月數為5個月(98年2月至98年6月)不同,應納稅額當然較去年增加。
鄭國英指出,房屋稅是按月課徵,課稅期間為上年7月1日至當年6月30日止,所以99年的課稅期間是從98年7月1日算起,到99年6月30日為止。
2、房屋使用情形變更:阿德將房屋於98年2月1日由住家變更為非住家非營業使用,適用稅率較住家用現行徵收稅率1.2%提高(營業用現行徵收稅率3%、非住家非營業用現徵稅率1.5~2%),今年應納稅額(課稅期間98年7月至99年6月全部為非住家用稅率),當然會多於98年改課月數未滿 12個月房屋稅應納稅額(97年7月至98年1月部份仍為住家用稅率,另98年2月至98年6月部份為非住家用稅率)。
3、房屋有增、改建情形:房仲業指出,在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時,發現房屋有增改建情形者,增改建部份均併計入房屋稅籍課徵房屋稅,因此造成99年房屋稅額較去年增加。
4、房屋路段率調整及房屋標準單價重行評定:太平洋房屋行銷部指出,房屋稅不是按房屋造價或市價計算,而是以房屋現值及所適用之稅率計課【房屋稅應納稅額=房屋標準單價×面積×(1-折舊率×折舊經歷年數)×地段等級調整率×適用稅率】。而房屋現值係依各縣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,每3年重新評定1 次「房屋構造標準單價」、「房屋耐用年數」及「折舊率」,還有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(路段率)為核計準據。
鄭國英說,房屋稅籍清查時,發現路段率與該市房屋路段等級不符者,稅捐單位也會立即予以調整(調升或調降),房屋稅也會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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